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新进教师能够尽快地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使其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10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人员范围
(一)新补充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教师。
(二)2009年入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
二、岗前培训的内容
2010年度岗前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课程培训
由曲阜师范大学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在2010年8月份进行,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四门课程。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免修、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第二阶段:校内培训
(一)校情、校史教育。
(二)专题讲座:安排有利于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题讲座(如高校教师岗位职责、教学工作规范、学校有关的教学、科研、人事管理制度等)。
(三)组织校内公开课教学观摩活动:观摩学校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的课堂示范教学。
(四)教学实践的培训
对新教师实行导师制,各教学单位必须为新教师配备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负责新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并将配备新教师导师情况于9月17日前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三、培训报名时间
参加培训的教师务必于7月14日前到人力资源处师资培训科报名,同时交纳培训费260元(不含教材费)。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课程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事宜,请登录“山东教育人事管理” (http://www.sdjyrs.gov.cn/)网站查询;校内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