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现将2010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1月11日至19日考试,1月16、17日正常休息。
二、放假时间:寒假学生自2010年1月20日开始,教职工自1月23日开始;教职工3月11日上班,学生3月13-14日报到注册,3月15日正式上课。
今年寒假比校历规定假期增加10天,除补2009年国庆节假日一周外,下学期清明节和端午节假期提前到寒假。清明节、端午节不再放假。
三、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寒假前后的工作和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联络畅通,离开本地要请假。
四、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做好安全工作,放假前要以“防火、防盗、防中毒”为重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寒假期间继续做好甲流防控工作。
五、各部门、单位要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各部门、单位的值班安排表请于1月15日前分别报人力资源处和学院办公室。
祝大家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假期!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