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于2009年12月23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代收职工购房保证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交款人员资格
2009年7月份填写购房调查表的职工。未填表的不在此次交款范围。
二、交款金额、交款时间、交款地点
1、购房保证金1万元(金额大写壹万元)/户。
2、交款时间2009年12月26、27日(周六、周日),
上午8点-下午4点。
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3、交款地点:学校财务处,以财务处出具收据确认收款。
二、 交款方式(可任选其一)
(一)济宁交款
1、农行交款:
⑴持农业银行银联卡和有效密码到财务处刷卡交款;
⑵将购房款存入或转账农行中区支行(核桃园东头,公交公司斜对面)学校账户内,持存入或转账凭证到学校财务处确认。
户名: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账号:461101040004424
2、建行交款:
⑴持建设银行银联卡和有效密码到财务处刷卡交款;
⑵将购房款存入或转账建行西城支行(南门口向西
户名: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账号:37001684008050149955
(二)、日照交款
⑴持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银联卡和有效密码到财务处刷卡交款。
⑵将购房款存入或转账中国银行日照分行大学城分理处学校账户内,持存入或转账凭证到学校财务处确认。
户名: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帐号:406000228298091001
(三)、现金可直接到济宁或日照财务处交款。
四、相关说明
该保证金在交纳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时转作购房款,如退出购房,则该保证金不予返还。购房保证金由财务处代收代管,不计付利息。
附:最新户型清晰版
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