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组织参与全国“双百”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我省同时开展了评选“山东省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活动。在群众广泛推荐提名的基础上,经组委会认真评议审定,按照正式人选 1.5倍比例,确定了150名“山东省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候选人。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方便投票、 评选,8 月 20 日00:00至9月 5日 24:00,活动组委会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山东商报,省电台、电视台等省主要媒体和大众网、山东新闻网、广视网、舜网、青岛新闻网、胶东在线等新闻网站,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泰山网站,以及百灵网、齐鲁热线等商业网站刊登评选活动公众投票启事和投票规则,接受公众投票。投票事宜请参阅附件。
附件1、省“一百”评选活动公众投票启事
附件2、省“一百”评选活动公众投票规则
校党委宣传部
附件1:
“山东省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公众投票启事
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组织参与全国“双百”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我省同时开展了评选“山东省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活动。在群众广泛推荐提名的基础上,经组委会认真评议审定,按照正式人选 1.5倍比例,确定了150名“山东省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候选人,现予公布。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方便投票、 评选,活动组委会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山东商报,省电台、电视台等省主要媒体和大众网、山东新闻网、广视网、舜网、青岛新闻网、胶东在线等新闻网站,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泰山网站,以及百灵网、齐鲁热线等商业网站刊登评选活动公众投票启事和投票规则,接受公众投票。投票具体事宜见投票规则。
附件2:
评选活动公众投票规则
1 、投票时间为
2、投票范围为组委会公布的“山东省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候选人共150人。
3、候选人代码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每位候选人对应唯一代码,投票时填写候选人代码即可。
4、每人只能选择报纸、网络或手机中的一种方式参与投票;无论何种方式,每人限投一张选票;每位候选人限投一票;每张选票所选每类候选人不得超过100人,否则视为无效选票。
5、参加报纸、网络、手机投票均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 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不填、错填或重填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6、报纸投票注意事项:
①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拼接的选票无效。
②填写选票时,请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代码后的" "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
③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须附有委托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选票无效。
④报纸选票寄至:大众日报社联部,齐鲁晚报、生活日报办公室(济南市泺源大街 6号,邮编:250014),山东商报(山师东路4号,山东商报新闻中心,邮编250014)。信封下方须写明寄件人所在市。
7、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①点击大众网,山东新闻网、广视网、舜网、青岛新闻网、胶东在线等新闻网站,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泰山网站,以及百灵网、齐鲁热线等商业网站进入投票系统( www.dzwww.com/2009/bwym/),按提示参与投票。
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③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④本次网络投票属公益活动,投票一律免费。
⑤活动期间,每天抽取 10名网络投票者,奖励话费100元。
8、手机投票注意事项:
①手机短信投票适用于移动、联通、电信等全部手机和小灵通用户,在编辑短信内容后均发送至106287878。
②编辑短信时,请先输入身份证号码和投票人姓名,再输入候选人代码。投票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候选人编码",每一投票编码之间以英文逗号分隔。
③本次投票活动除正常短信通信费( 0.1元/条)外,不另外收取任何其他信息费。
④短信投票期间,每天抽取10个手机号码,分别奖励话费100元。
9、本次评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组委会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531-82033942 (传真): 0531-82033953 ,电子邮箱:sdsanping2009@163.com 。
10、此次群众评选投票数据统计工作将在省统计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投票人身份证号码将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等进行有效验证,删除不合格选票及重复选票后,采取科学方法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