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适应现代科技的发展,加强我院研究所(室)的建设,经研究,拟对学院各研究所(室)进行调整。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研究调整方案,对于学术梯队不健全、缺乏学术带头人、研究方向不能代表所在学科的发展方向和水平的研究所(室)应予撤销。对于拥有年龄、学历层次合理、科研能力强、研究方向明确且能立足于本学科前沿的学术团队,可以考虑筹建新的研究所(室)。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瞄准学科发展前沿,充分进行资源整合,尽快进行所属研究所(室)的调整,于4月30日前将调整方案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