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实际工作安排,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定于2009年3月28日、2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工作是期末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认真配合,做好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各学院要及时通知相关教研室按日程安排做好命题、阅卷、成绩报送等工作,考试试卷由教研室负责命题,试题题量、难易度等要与正常考试试卷一致。命题完成后教研室要安排专人于考前到教务处考务中心领取送印通知单印刷试卷。
三、试卷由教研室负责打印并印刷保存,考前20分钟交连同《考场记录单》监考老师。
四、相关学院要按要求协调好监考人员,保证及时到岗。监考老师需要在每场考试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考前请核对考生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证件者禁止参加考试。
监考教师考试过程中监考要认真履行《监考人员守则》,做好监考工作。
监考教师考前和考后要清点试卷份数和考试人数,保证试卷全部收回。
五、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补考成绩的截止日期为4月5日(星期日),考试结束后各教研室要及时组织阅卷、录入报送补考成绩。
六、考前各学院要通知学生对所用考场进行清理,私人物品不得存放在教室。地面、墙壁清洁,桌洞内无杂物、纸屑和文字资料等。
七、学生一律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缓考学生请在试卷上注明缓考字样。
凡上学期期末考试无故旷考的和作弊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本次补考。
八、补考日程安排和补考学生名单已通过网络办公系统发至各学院教育科和学生管理办公室,请及时查阅。
九、学生在考试过程中请勿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书籍、笔记、小抄等有可能用于作弊的物品进入考场。
为严肃考风考纪,欢迎广大同学对违纪和舞弊现象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校 本 部:0537-2203943(内线83943)
日照校区:0633-8108897(内线98897)
电子邮箱:KSZX8998@163.COM
教务处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