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规范成绩管理,保证学生及时查到成绩和安排下一学期的补考工作,教务处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下发了《 教务处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字[2008]43号),明确提出了今后关于网上成绩录入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录入,同时保证下一学期补考等正常工作的进行,今后成绩录入系统在每学期结束前四个周开放,寒(暑)假开学前关闭系统,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教研室按时做好成绩录入工作,以后不再专门下发通知。考试结束后各教研室要认真进行成绩分析和试题分析,并报所在二级学院教育科,教育科应按要求将考试总结汇总后及时报教务处。
但截止目前为止,仍有部分课程未录入或未提交成绩(详细课程名称通过办公系统发至各学院教育科)。经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决定自下发本通知起,至3月8日(星期天)重新开放成绩录入系统,3月9日起对学生全部放开成绩查询。
请各学院通知本部门所属教研室,务必于本次系统关闭前录入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含必修、限选、任选课程),并按要求整理打印相关考试材料。个别因休学或复学等学籍异动带来的无法录入的学生成绩,可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为保证下一步补考工作及成绩归档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教育科在3月15日(星期日)收集好的期末考试材料(含成绩单、成绩分析、主考汇总表)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0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