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教职工参加济宁市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05浏览次数:222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市普法办公室将举办全市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展,面向全市征集书画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形式、内容:分为书法与绘画作品两个类别,作品以体现社会主义法治观、荣辱观为宗旨。书法作品以与法治相关的历史名言、格言、警句、简短精要论述或自作诗词等为题材进行创作,只限于毛笔书法;绘画作品以法制人物、政法战线的模范人物以及与法治相关的历史人物及有关的场面、场景、事件为题材进行创作。每位作者投送作品数限1—2幅。

     (二)规格:书法和绘画作品均以四尺、六尺宣纸竖幅为主,也可根据内容自行确定规格。书法草书作品另附译文。作品请勿装裱。需附作者简介(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邮编等),也可用铅笔将简介写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三)范围:全院教职工中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各部门见通知后应积极组织投稿,力争量多质高,报送院党委宣传部(院普法办公室),经审定后推荐送市普法办公室。

     二、评审及奖项

    (一)由市普法办公室、市书法家协会组织我市知名书画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书画作品展设书法、绘画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共5名,三等奖共10名,优秀奖共25名,组织奖5名,并颁发证书。获一、 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的作者分获奖金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

    (三)获奖作品推荐代表济宁市参加全国法制书画展。

    三、展览时间及截稿日期

      济宁市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展拟于20094月底前举行,我院各部门、单位报送作品截止日期为2009318

     联系人:丁清玉 苗冠群

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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